点击进入中新网 欢迎访问三峡·宜昌网!国际域名:WWW.YCNEWS.NET
党政之窗
宜昌风流
三峡文化
文明在线

繁体版本
欢迎来信
首 页
宜昌新闻
三峡明珠
三峡开发
三峡旅游
投资指南
名企名品
区县浏览
访客留言
      当前位置:文明在线 → 城乡文明建设→《 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城乡文明建设
     
     


 

 

-----------------------------------------------
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城区各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了广泛发动和组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充分调动全市各方面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全市掀起群众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热潮,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根据市文明委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宗旨
  要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教育和全方位的新闻舆论引导,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创建目标,激发创建热情,增添创建信心,真正做到创建意义、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创建要求和文明规范“五个明确”,从而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全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为,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活动主题
  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活动内容
  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是:
  1、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由来;
  2、全国文明城市的定义和评选标准;
  3、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背景;
  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
  5、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6、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重点;
  
7、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的要求;
  
8、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利条件和存在的差距;
  
9、市委、市政府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采取的具体措施;
  
10、近五年来我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所取得的突出成效,积累的基本经验,特别是创建文明城市给宜昌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推动效益以及给广大市民带来的实惠。

  相关内容参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提纲》(附后),各级各单位可根据这十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使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富有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活动形式
  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这一主题,分社会宣传教育和新闻舆论宣传教育两个层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其中:

  社会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形成是:
  1、层层召开动员会。主要是传达贯彻市文明委第十一次全会精神,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具体措施,宣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提纲》等。由市直各单位和城区各区组织,五月底前完成。

  2、开办市民学校。主要是利用文明行业(单位)和社区市民学校开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培训班,举办创建专题讲座。由市直各单位和各社区组织,五月底前启动,每月举办一次,全年开展此项活动。

  3、组织市民讲师团,开展巡回。 3、组织市民讲师团,开展巡回,专门宣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的有关要求、每个市民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等,从6月份开始每月在各社区巡回演讲一次。

  4、举办“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主题社区文体展演活动。由各区文明办具体安排,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至少要举办一次社区群众性文体展演活动。

  5、举行“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誓师大会和签字仪式。市里在夷陵广场设立主会场,各区分别设分会场,于9月中下旬举行,详细内容待具体方案确定后另行通知。

  6、举办“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电视知识大奖赛。邀请热心支持文明城市建设的知名企业冠名,于78月两月进行书面答题和预赛,9月份由各区和各行业组队参加市里复赛,“十一”前进行决赛。此项活动由市文明办统一组织和协调,宜昌三峡广播电视总台负责组织复赛和决赛,并对决赛实况进行现场直播。

  7、举办第三届“文明之光”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主题是:“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纪念《市民守则》颁布实施十周年”。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和市工商局联合举办。具体方案由市工商局制定,6月份启动,10月份评比展出获奖作品。

  8、举办“文明不文明——请看你身边的人和事”摄影图片展。由市文联和市摄影家协会具体负责筹办,8月底前完成展板制作,从9月份开始在全市公共场所和各单位巡回展出。

  9、开展“小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要从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文明说话、文明娱乐等小处着眼,细处入手,引导广大青少年讲文明、讲卫生、爱环境、守秩序、尊师长、尚美德、树新风。由市妇联、团市委和市教育局联合组织此项活动,于7月初启动,每月开展一次。

  10、开展文明市民查文明活动。由市区文明办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优秀市民代表,成立文明市民查文明督查团,从六月份开始,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将督查情况通过新闻媒体通报。

  11、开展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赠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友情提示卡”活动。由各文明行业和各级文明单位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每个单位印制一定数量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友情提示卡”,赠送给各所驻社区居民或其服务的客户,友情提示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12、开展第十二届窗口行业“十佳十差”、第二届“十佳市民”评选活动和第五届交通窗口单位“新风杯”竞赛活动。“十佳十差”窗口单位和“十佳市民”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交通窗口单位“新风杯”竞赛由市文明办和市交通局联合组织。六月底前启动,7月至11月开展评比和竞赛。12月份进行表彰。

  13、开展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以纪念《市民守则》颁布实施十周年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三周年为契机,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教育活动。由各区和各文明行业龙头单位牵头组织,于920日前后集中在夷陵广场、五一广场等大型广场举行,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市民守则》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践行公民道德规范和市民守则,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光添彩。

  14、举办“营造发展环境,共铸城信宜昌”成果展示活动。由市区文明办联合组织,各文明行业和单位提供展示成果,于11月份举行。

  15、举行2004“感动宜昌”先进事迹报告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12月下旬在城区举行首场报告会,2005年元月在全市巡回报告。

  新闻舆论宣传教育活动,由市直各新闻单位结合自身媒体特点组织开展,但形式要多种多样,版面或时间要充分保证,集中在56月,加大宣传力度,并贯穿全年。

  1、开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或“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专栏(专题),每周刊(播)发13条有关创建信息或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动态。

  2、开辟“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大家谈栏目(专题),摘发(播出)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建议和感想。

  3、组织系列报道。一是言论(评论)系列。市直各新闻单位要在56月集中组织有关专家和权威人士撰写一批有份量的言论进行刊(播)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行系列评说。言论要以小见大,一事一议,切中要害,发人深省。二是创建活动深度报道系列。要组织资深记者和专家,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背景、评比标准、测评体系等进行详细解读,连续报道。要对我市自1995年以来近10年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取得的成效、经验作系统的回顾性报道,要对我市争创首届全国文明城市的优势及所存在的差距、面临的困难做客观公正的分析性报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信心,鼓实劲、攻重点、克难点。

  4、适时刊(播)发市委市政府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和“十佳市民”倡议书。同时配发评论文章。

  5、开辟“曝光”栏(台),适时刊(播)发不文明行为或责任单位措施不力影响创建达标的图片或信息。


  五、活动要求
  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是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要求认真抓落实。

  1、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单位特别是各区、各有关牵头主办单位和市直各新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精心谋划,认真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做好部署和安排,并将活动方案报市文明办备案。

  2、要围绕主题,形成声势。各级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中,一定要紧紧围绕“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这一主题来部署和安排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全市掀起创建全国文明活动新热潮。

  3、要措施得力,注重实效。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效果要实在,操作起来要简洁,特别是要便于广大市民参与。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制定过硬措施,确保每项活动都取得实效。
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提纲》


                            宜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更多信息

-----------------------------------------------
                                       <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电子信箱:ycnews@chinanews.com.cn
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52号 电话:(0717)6252524 传真:6447638
技术支持:三峡商网YCSX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