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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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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各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相关内容参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提纲》(附后),各级各单位可根据这十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使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富有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社会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形成是: 2、开办市民学校。主要是利用文明行业(单位)和社区市民学校开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培训班,举办创建专题讲座。由市直各单位和各社区组织,五月底前启动,每月举办一次,全年开展此项活动。 3、组织市民讲师团,开展巡回。 3、组织市民讲师团,开展巡回,专门宣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的有关要求、每个市民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等,从6月份开始每月在各社区巡回演讲一次。 4、举办“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主题社区文体展演活动。由各区文明办具体安排,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至少要举办一次社区群众性文体展演活动。 5、举行“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誓师大会和签字仪式。市里在夷陵广场设立主会场,各区分别设分会场,于9月中下旬举行,详细内容待具体方案确定后另行通知。 6、举办“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电视知识大奖赛。邀请热心支持文明城市建设的知名企业冠名,于7、8月两月进行书面答题和预赛,9月份由各区和各行业组队参加市里复赛,“十一”前进行决赛。此项活动由市文明办统一组织和协调,宜昌三峡广播电视总台负责组织复赛和决赛,并对决赛实况进行现场直播。 7、举办第三届“文明之光”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主题是:“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纪念《市民守则》颁布实施十周年”。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和市工商局联合举办。具体方案由市工商局制定,6月份启动,10月份评比展出获奖作品。 8、举办“文明不文明——请看你身边的人和事”摄影图片展。由市文联和市摄影家协会具体负责筹办,8月底前完成展板制作,从9月份开始在全市公共场所和各单位巡回展出。 9、开展“小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要从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文明说话、文明娱乐等小处着眼,细处入手,引导广大青少年讲文明、讲卫生、爱环境、守秩序、尊师长、尚美德、树新风。由市妇联、团市委和市教育局联合组织此项活动,于7月初启动,每月开展一次。 10、开展文明市民查文明活动。由市区文明办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优秀市民代表,成立文明市民查文明督查团,从六月份开始,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将督查情况通过新闻媒体通报。 11、开展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赠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友情提示卡”活动。由各文明行业和各级文明单位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每个单位印制一定数量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友情提示卡”,赠送给各所驻社区居民或其服务的客户,友情提示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12、开展第十二届窗口行业“十佳十差”、第二届“十佳市民”评选活动和第五届交通窗口单位“新风杯”竞赛活动。“十佳十差”窗口单位和“十佳市民”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交通窗口单位“新风杯”竞赛由市文明办和市交通局联合组织。六月底前启动,7月至11月开展评比和竞赛。12月份进行表彰。 13、开展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以纪念《市民守则》颁布实施十周年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三周年为契机,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教育活动。由各区和各文明行业龙头单位牵头组织,于9月20日前后集中在夷陵广场、五一广场等大型广场举行,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市民守则》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践行公民道德规范和市民守则,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光添彩。 14、举办“营造发展环境,共铸城信宜昌”成果展示活动。由市区文明办联合组织,各文明行业和单位提供展示成果,于11月份举行。 15、举行2004“感动宜昌”先进事迹报告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12月下旬在城区举行首场报告会,2005年元月在全市巡回报告。 新闻舆论宣传教育活动,由市直各新闻单位结合自身媒体特点组织开展,但形式要多种多样,版面或时间要充分保证,集中在5—6月,加大宣传力度,并贯穿全年。 1、开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或“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专栏(专题),每周刊(播)发1—3条有关创建信息或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动态。 2、开辟“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大家谈栏目(专题),摘发(播出)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建议和感想。 3、组织系列报道。一是言论(评论)系列。市直各新闻单位要在5—6月集中组织有关专家和权威人士撰写一批有份量的言论进行刊(播)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行系列评说。言论要以小见大,一事一议,切中要害,发人深省。二是创建活动深度报道系列。要组织资深记者和专家,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背景、评比标准、测评体系等进行详细解读,连续报道。要对我市自1995年以来近10年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取得的成效、经验作系统的回顾性报道,要对我市争创首届全国文明城市的优势及所存在的差距、面临的困难做客观公正的分析性报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信心,鼓实劲、攻重点、克难点。 4、适时刊(播)发市委市政府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和“十佳市民”倡议书。同时配发评论文章。 5、开辟“曝光”栏(台),适时刊(播)发不文明行为或责任单位措施不力影响创建达标的图片或信息。
1、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单位特别是各区、各有关牵头主办单位和市直各新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精心谋划,认真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做好部署和安排,并将活动方案报市文明办备案。 2、要围绕主题,形成声势。各级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中,一定要紧紧围绕“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宜昌市民,建水电旅游名城”这一主题来部署和安排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全市掀起创建全国文明活动新热潮。
3、要措施得力,注重实效。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效果要实在,操作起来要简洁,特别是要便于广大市民参与。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制定过硬措施,确保每项活动都取得实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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