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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移民工程 三峡水库的移民安置规划,自可行性研究阶段以来一直持续不断地进行。在移民规划中,以“开发性移民”为指导原则,充分考虑了多年来进行的库区移民环境容量研究的成果,正确处理移民安置与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关系。根据国务院确定的“中央统一领导,分省负责,县为基础”的移民安置管理体制,移民安置规划以县为单位分别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农村移民安置、城镇迁建、集镇迁建、工矿企业淹没处理、专业项目改复建、环境保护等分项规划以及投资概算。三峡工程移民安置最为困难的是约占移民总数40%的农村人口。由于库区大部为山区,土地资源不足,加之按国务院决定现已耕种的25度以上的坡耕地需退耕还林还草,农村移民无法全部在库区范围内安置。根据具体规划,将有12.5万农村移民迁移至库区外的全国其它省市安置。搬迁后的农村移民,约60%仍从事农业,其余40%需为其创造其它就业机会。考虑到库区内可利用土地的特点,库区农业安置将不以生产粮食为主,而种植柑桔、茶叶等经济林木。由此引起的粮食缺口,由国家统筹安排调拨解决,库区具有发展二、三产业的优越资源条件,但缺乏资金、技术,人员文化水平也较低,国家予以大力扶持。 国务院为了确保三峡水库移民的顺利实施,批准了相当于三峡工程总投资45%的移民经费,并确定在三峡工程建成后从发电利润中提取库区建设基金,继续帮助库区发展经济。国务院还推出了成立重庆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对口支援库区,建立库区搬迁企业技改低息优惠贷款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和优惠政策。 1.2 移民安置进展情况 1.3 移民迁建 1.4 对口支援 对口支援工作开展以来,经历四个转变,即由“输血型”向“造血型”、由扶贫型向开发型、由政府行为向市场行为、由库区单方受益向双方受益的转变。 对口支援工作逐步变被动为主动,走出一条良性循环、健康有序发展的路子。以1998年涪陵会议上33个签约项目为标志,对口支援工作突破原有“一对一”的支援格局,也突破所有制的界限,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对口支援的生力军。对口支援项目的科技含量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方面的支援力度也不断加大,对库区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对口支援工作已由单纯注重经济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移民效益并举,由资源开发型,逐步转化为可持续发展型。特别是1998年以后,全国的对口支援把农村移民安置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开创了外迁移民安置的新形式。 1.5 淹没实物指标 2 输变电工程 按照“三峡输变电系统和电站建设应分开,电网应由全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国务院于1995年11月5日批准组建国家电网建设总公司。国家电网建设总公司于1996年6月18日正式成立,1997年更名为中国电网建设有限公司。1999年,中国电网建设有限公司撤消,业主职责移交国家电力公司,同时在国家电力公司内部设立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由电网公司代表国家电力公司行使电网建设的业主职责。国家电力公司把电网公司按事业部建制并运作,同时成立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部,行使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内电网建设管理职能,与电网公司合署办公。调整后的电网公司代表国家电力公司行使电网建设的业主职权,直接负责三峡输变电工程和跨大区、跨独立省网的联网工程以及关系到全国联网的大型送出工程的建设管理;从事与此相关的电力工程咨询、监理、物资设备采购等工作。 2.2 三峡输变电系统 工程总量为:500千伏交流线路6900公里,其中华东850公里,华中4970公里,重庆1080公里;500千伏交流变电容量2475万千伏安,其中华东850万千伏安,华中1350万千伏安,重庆275万千伏安;直流线路2200公里,直流换流站容量1200万千瓦。 按1993年5月末价格测算,三峡输变电工程静态总投资275.32亿元,预计到2008年全部建成时,需要动态投资589亿元。工程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三峡电网建设基金。 2.3 电网工程建设 2001年,三峡输变电工程资金计划56.5亿元(实际到位52.5亿元),实际完成52.7亿元,为2001年年计划的93%;投资计划为56.5亿元,实际完成47亿元(现价),为2001年年计划的84%,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2001年在建项目29项,其中三峡输变电工程25项,即“13线10变2直流”,按里程碑建设计划进展顺利,基本正点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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